药物的研究开发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产品从申报临床向申报生产的推进,认知的不断深入以及体内试验信息的获取,药物的释放度研究也在不断完善。建立药物的释放度研究方法需要选择测定条件并建立释放量测定方法。药物的体外释放行为受到制剂本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影响。制剂因素主要指主药的性质、和工艺,而外界因素包括释放度测定的仪器装置、释放介质、转速等条件。选择恰当的释放度测定条件可以确保释放度检查方法切实反映制剂的特性。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致力于缓控释技术、透皮技术、脂质体技术等多剂型的药物的研发与服务。淄博中药工艺开发所
体内试验结果是制剂终的验证指标。由于体外释放度的测定条件与制剂在胃肠道中释放药物的环境不同,释放度测试结果并不能反映制剂在体内释放药物的情况。有时候,虽然体外测试符合缓释制剂的设计要求,但制剂在体内的行为可能不完全遵循要求。由于制剂终需要用于临床应用,因此评估产品质量、工艺和释放度检测方法的合理性取决于产品在体内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释放药物。一方面,为确保放大工艺的可行性,在小试和中试生产过程中应对工艺进行充分的研究,确定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工艺因素和参数的范围。淄博中药工艺开发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
制备工艺研究:在进行工艺设计时,应综合考虑特定品种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制备工艺。由于缓释制剂的制备较普通制剂更为复杂,因此需要对制备工艺中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环节和工艺参数进行详细考察。在工艺研究过程中,释放度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同时,对释放度检测方法的可行性也应进行进一步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进行完善。进行工艺放大研究时,应充分注意关键工艺参数的控制及其对缓释制剂质量的影响。药品进行注册预评估,尽量利用已有的资料,避免重复试验,节省时间和成本。
自主神经系统:通过观察药物与自主神经系统有关受体的结合、体内或体外对激动剂或拮抗剂的功能反应、对自主神经的直接刺激作用以及对心血管反应、压力反射和心率等指标的影响,来了解药物对自主神经系统的影响。胃肠系统:通过测定药物对胃液分泌量和pH、胃肠损伤、胆汁分泌、体内转运时间、体外回肠收缩等指标的影响,来了解药物对胃肠系统的影响。在其他相关研究中,如果怀疑某些系统也可能受到药物影响,例如潜在的依赖性、骨骼肌、免疫和内分泌功能等,就应考虑药物对这方面的影响,并做出相应的评价。研究院以建设“符合国际规范与标准的第三方医药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医药科技成果专业化平台”为目标。
选择质量研究方法与方法学验证:在考虑对国家药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时,应优先选择标准所列出的检测方法。方法学研究主要验证国家标准指定的检测方法或条件是否适用,对于已确定的检测方法和各控制参数(例如柱子或板的种类、型号、流动相和展开剂的组成、流速、检测方法、检测器种类和检测波长等),通常无需进行进一步筛选研究。对于定量测定,如含量、溶出度和释放度等,应重点考虑方法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对于原料药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采用合成中间体或粗品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对于制剂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破坏试验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5项。淄博中药工艺开发所
研究院围绕“分析检测—研究开发—中试优化—临床研究—报审注册—OEM”的药物创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链。淄博中药工艺开发所
质量标准通常要求至少设定3个时间点进行释放度检查。通常情况下,个时间点的取样时间为0.5-2小时,用于检测药物是否发生爆发式释放;第二个时间点的累计释放量应约为50%左右,用于检测药物的释放特性以及是否稳定释放;之后一个时间点的累计释放量至少应达到80%,用于检测药物是否释放完全。根据不同药物的释放时间和释放特性,可以适当增加释放测定点,以控制和反映该产品的释放特性。释放度限度应主要基于临床试验的结果来确定。淄博中药工艺开发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研究院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